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以下简称“呼和浩特中心”)知识产权申请管理,提高呼和浩特中心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要求
1.成立一年以上,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2.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意识,无违规无违法代理行为、无被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专利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经营异常名录及风险名单。
3.业务能力优秀,团队构成合理,代理师人数不少于5人,且能涵盖地质矿产、探矿工程、物化遥、水工环、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信息技术等专业领域。
4.愿意接受呼和浩特中心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要求。
二、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受呼和浩特中心的委托,以呼和浩特中心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等全程代理事务。
2.主动提醒缴纳申请费、授权费、维持费等官方费用,必要时代缴。
3.提供专利挖掘布局、专利检索培训、知识产权咨询、最新政策解读等服务。
4.推广呼和浩特中心的科研成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实施。
三、遴选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即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放到一个PDF文档中)以及可编辑的“代理机构信息表”发送至邮箱hhhtzx1918@126.com(邮件和PDF文档均以“代理机构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命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二)评审结束后,呼和浩特中心将对通过评审的代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签约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与呼和浩特中心签订知识产权代理协议及相关保密协议,合同期限为3年。在合同期内,呼和浩特中心将不定期对签约代理机构撰写的文本质量进行抽查,如有不合格项,将在内部通报并在合同期限内对后续代理费用进行扣减。此外,在合同期内,呼和浩特中心将组织对签约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委托服务合同并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一次。如发生违规违法代理事件,呼和浩特中心将立即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同时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报名材料
1.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代理机构注册证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受托代理人身份证;
4.遴选申请材料(附件2);
5.代理机构信息表(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呼和浩特中心将对材料予以保密并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2.代理机构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存在欺报行为,一经核实,呼和浩特中心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